当前位置:力锐教育 > 备考资料 > 行测(EPI) > 思维策略 >
    热点内容
  • 行测常识题库:五四运动
  • 行测常识判断政治考点: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...
  • 行测常识考点梳理及例题讲解:科技常识
  • 行测猜答案有哪些“窍门”
  • 行测逻辑关系“三巨头”之联合关系
  • 行测备考:“拿什么拯救你”——我的做题速...
  • 行测如何提升做题速度
  • 常识判断考点知识精讲:科技常识
  • 银行考试之应届生暑期备考建议
  • 行测备考新思维:最不利原则
    • 行测常识判断法律考点:合同抗辩权
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1-06 12:36:21   已阅读:0
  • 【导读】2020安徽农商行社会招聘公告暂未发布,笔试时间为公告发布后的一个月之后。力锐教育为大家整理了2020安徽农商行校园招聘公告|职位表|报名时间|报名入口|考试时间备考专题,考生可提前收藏专题页面,我们在公告发布第一时间同步更新,更多关于2020安徽农商行招聘备考信息可关注力锐教育。

    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词是:“说不的权利”。那么我们法律上面有“说不的权利”吗?答案是有的,这就是我们民法上的抗辩权。在考试中时常出现抗辩权的考题,这方面会以案例和定义判断的考查为主,今天我们就来详细地学习下合同抗辩权。

    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,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,义务人享有拒绝其请求的权利。民法上的抗辩权有很多,诸如同时履行抗辩权、先履行抗辩权、不安抗辩权等等,这就需要我们具体地学习一下每一种抗辩权,并加以区分。

    第一:同时履行抗辩权。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,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,应当同时履行。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,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。

    第二:先履行抗辩权。当事人互负债务,有先后履行顺序,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,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,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。

    第三:不安抗辩权。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,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中止履行:(一)经营状况严重恶化;(二)转移财产、抽逃资金,以逃避债务;(三)丧失商业信誉;(四)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。

    例题:A水产公司与B海鲜大酒店订立海鲜买卖合同约定A于6月1日向B交货,B在收货后的一周内付款。交货期限届满时,A发现B酒店欲关门逃走以逃避债务。对此A可依法行使:

    A.先履行抗辩权 B.同时履行抗辩权

    C.不安抗辩权 D.债权人撤销权

    【答案】C。安徽农商行招聘网解析: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,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,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债务的可能时,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,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,行使不安抗辩权。本题中A发现B海鲜大酒店欲关门逃走以逃避债务,符合不安抗辩权的情形。故本题答案为C。

    安徽农商行考试交流群:529852728

    咨询QQ:1927004227

    银行/安徽农商行考试复习综合教材

    力锐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

    收缩
    • QQ咨询

    • 力锐教育